宜商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公益普法活动
宜商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公益普法活动

3· 15 消费者权益日
2026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安徽宜商律师事务所连续安排了两场公益普法活动。我们践行“法律服务为民”的宗旨,塑造律师职业的公信力,促进法律规范与社情民意的良性互动。
【商厦时代广场"3.15"普法活动纪实】
【阜阳·商厦时代广场 2026年3月14日 上午】

清晨的商厦时代广场,人流渐起。蒋胜威律师、李合礼律师在广场一角支起简易咨询台,摆上普法资料,开始了普法。一位老大爷在台前驻足片刻,欲言又止。"您好,有什么可以帮您?"蒋胜威律师抬头问道。

"也没啥大事,就是买东西被坑了,钱不多,算了。"老大爷摆摆手,准备离开。
“等等"蒋胜威劝说道,”钱不多是事实,但'算了'这个想法,比损失的钱更值得关注。很多人就是因为'算了',才让不良商家有恃无恐。您愿意说说情况吗?不一定非要打官司,就是聊聊您的权利。"老大爷停下脚步,蒋胜威律师耐心和他解说。
消除维权恐惧,激活法律适用。 很多消费者因为不懂法、怕麻烦,在权益受损时选择沉默,这实际上纵容了不法商家。普法活动传递了一个明确信号:法律是站在消费者一边的。当消费者知道“理在何处”、“路在何方”时,维权的勇气和意愿会显著提升,从而激活法律在微观层面的生命力。

【海亮御府小区"3.15"普法活动纪实】
【阜阳·颍州区海亮御府小区 2026年3月15日 上午】
海亮御府小区的物业办公室门口,安徽宜商律师事务所李合礼律师、实习律师陈悦、实习律师李兴鑫开展了像邻居串门一样公益普法活动,和围拢过来的居民聊着天。

提升法律意识,弥补信息不对称。 在消费法律关系中,消费者往往处于信息弱势地位。通过面对面的互动,律师将晦涩的法条(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七天无理由退货”、“三包规定”、“欺诈行为三倍赔偿”等)转化为老百姓听得懂的生活常识。这种“赋权”过程,让消费者在交易瞬间就能识别潜在风险,从而在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

总之,安徽宜商律师事务所组织律师、实习律师在3.15期间举办的这两场普法活动,其法律意义在于从“事后救济”转向“事前预防”,从“被动维权”转向“主动认知”,从“专业壁垒”转向“社会共享”。
普法活动不仅是单向的输出,也是法律人了解民情、洞察社会法治需求的窗口。发现法律实施中的痛点: 在与消费者的交流中,律师能最直观地了解到当前消费领域出现的新型侵权手段(如预付卡跑路、直播带货陷阱、大数据杀熟等)。这些来自一线的信息,为律师未来提供更精准的法律服务提供了素材。
连接“法条”与“生活”,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当律师用通俗语言解释法律时,实际上是在完成法律条文与日常生活之间的“翻译”工作。这有助于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法治环境。它不仅是维护个体消费者权益的具体行动,更是构建法治社会、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一块坚实基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