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商公告||安徽福方高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债权申报公告
来源:安徽宜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6-04-01 浏览次数:257次
2026年3月26日,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决定启动安徽福方高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程序,并指定安徽宜商律师事务所担任安徽福方高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夏雷为临时管理人负责人。
安徽福方高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通讯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周棚街道茨河路15号安徽福方高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办公室;联系人:李合礼律师,电话:18605586715;吴潇潇律师,电话:18855800531),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利息暂计算至2026年3月26日。申报债权是债权人在预重整程序中得以行使各项权利的前提及基础,未在前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在预重整期间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处理,相关不利后果由债权人自行承担。若后续安徽福方高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预重整阶段已向临时管理人申报的债权无需另行申报,未在预重整程序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可在重整程序中继续申报债权。临时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具体参会方式由临时管理人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安徽福方高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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